兩個同名卻截然不同的女孩,人生因為「707」有了交集。

周圍的奈奈絕對比娜娜來得多,而且是多上很多的那種。
也有嚮往娜娜的灑脫、娜娜的生活模式,
然而人生卻還是依循奈奈的腳步前進的那種人,我就是。

或許在一心效法娜娜的同時,就已經失去了那個資格。
忠於自我不就是她的信念?
是渴望也是嚮往,那種自尊心與愛情之間能夠毅然決然做出抉擇的勇氣。

很多時候,我反射性地把自己代入奈奈的角色,
被害妄想般地,假設那場血淋淋的琵琶別抱發生在自個兒身上。
呵,都說是被害妄想了咩!(笑)

好多時候,我都會錯亂地認為我誰都不愛,除了自己。
因為愛自己,我又怎麼可能讓自己落入那樣我認為可悲的情境?

我想當娜娜,卻也不排斥奈奈的人生,
畢竟心臟不夠強壯,太多驚濤駭浪波濤起伏只會讓我壽命減半。
有沒有那種相加除以二的路可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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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eizeh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