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開頭都應該這麼寫著,然後把大事小事種種心情都寫在裡面,
例如少女夢想有一天能成為Mrs. Charming。

然後有朝一日顧忌起裡面少不更事的遺跡,想盡辦法塵封藏匿,
或是拿出來緬懷曾經純真到還相信「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The End」的自己。

我不愛寫日記,第一是因為沒什麼恆心,日記首篇總在某年元旦,末篇通常無聲無息消逝於三個月內,
再來,比起費心藏匿,還是喜歡按下Delete一切歸零來得痛快。
聽起來似乎越不越不珍惜手寫文字的珍貴了。

也許之後每篇文章開頭我都該寫著"Dear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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