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鍾愛的dreizehn。

10歲跟11歲有什麼差別?說實話,我還真的想不出來。(抓頭)

有些不愉快的事情渾沌了我的記憶,
似乎只要記得它曾經發生,而且對幾年後的我產生後遺症,
正確的事件爆發點並不是那麼重要。

快樂的保存期限總不如負面情緒來得久長,
該牢記的不一定記得清,想忘卻的卻揮之不去。

腦袋拿出來晃一晃清一清會不會好些?
我不想記得那個拿施寄青著作當課外讀物的小學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dreizehn 的頭像
    dreizehn

    謀殺只是為了永遠擁有

    dreizeh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