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總覺得自己像是感情中的隱藏人物,不像隱藏版因為數量少所以珍貴,而是能見度低到用顯微鏡都不一定找得到,甚至起過正宮夫人另有其人的荒謬念頭。

一直都知道自己不符合時下主流的審美觀,卻依舊打著「自然就是美」的主張大行樸素村姑扮相,減肥永遠都是掛在嘴邊的口號。查覺到身為愛情隱藏人物這殘酷事實之後我開始思考,自己的條件是不是真的那麼糟糕,糟糕到對方不忍心帶我認識朋友甚至出席聚會?如果說「家醜不可外揚」,很不巧地那個『醜』就是我。

結束某段感情的時候曾建議對方不妨讓未來的另一半參與自己的社交生活,後來有人讓我看了他們一起參加聚會的照片,很好,有長進,這比較符合一般人認知中男女朋友該有的互動距離。

當鳥先生開口問我要不要參加他跟同學的聚會,我想那比一句「Merry me!」還要令人感動,就算兩者對我來說都得經過謹慎考量才能說「Yes, I do.」。(在陌生人面前我會變得不high不搞笑,不過就是長著一張看似不怕生的臉,那是一種內斂的靦腆。XD)

那不是炫耀、更不是蓄意放閃光,而是一種因為珍惜、因為重視,連帶想讓身邊的人也知道他的好。大概,就像我推廣蘇打綠一樣。 :p

我一直都希望被看見、被發覺,而不是需要證明自己在感情中的確存在著,或存在過。謝謝你讓我參與你的生活,謝謝你看見我,就算我的模樣可能張牙舞爪得讓人驚心動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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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謀殺只是為了永遠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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