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女人不在意前女友。

就算她與她可能毫不認識八竿子打不著,唯一的關連只剩下那個他;
就算他與她失了聯繫斷了干係就此老死不相往來完全不帶威脅性。

會在意的,還是會在意。不是嗎?

甚至在「誰比較美?」「你又愛誰多一點?」的陳舊話題中,
已經退出彼此生活的人不免又被拿來比較,
然後落敗得理所當然順理成章。

那麼,如果不巧過去式與現在進行式就是世上幾十億人口中相識的兩個?
這下可有趣了,我說。

這城市就這麼一點兒大,遇上了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都說了現在是過度平靜,要看我當街撒潑也沒那麼容易。

幾個月前,有個陌生人說我EQ好,他大概沒想過也許我只是神經大條。

只是,連眼淚都沒有的痛究竟有多痛?
認清有些時候那些看似真誠其實是種敷衍的客套。It's en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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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eizeh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