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我老闆淘汰不適任助理一名:我自己。
離職日期:2006/12/31生效,將在101璀璨煙火中卸下這十個月來的職務。

這樣可能辜負了當初陪我去面試的人,
不過我覺得沒有相處愉快的同事要我忍耐老闆的hysteria真的有點難。

是我太草莓?我只是難以忍受被人無理粗魯地掛上電話,即使那人是我老闆。
剛好簽約到期,再加上考量過資歷一年跟十個月並無多大差別,我選擇離開。
(我沒有違約,簽約原本就是簽到這個月XD)

丟了兩份履歷出去,很開心都有了回音。
雖然這兩份工作完全就是「興趣」跟「薪水」的考量。

明天我將一個人去面試一份跟醫療完全無關的工作,希望有好消息。
(昨天電話裡面對方也透露出對於我本科所學去應徵這樣工作的疑惑)
沒什麼好怕的,不是嗎?

至於另外一份跟老本行很有關係的工作,我還在猶豫中,
薪資面議實在給人很大的想像空間。
我的能力究竟能讓我喊到多少價碼?我很疑惑。

Happy New Year!! Happy New Job!! I w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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